考勤规则
迟到1:迟到不足30分钟
早退1:早退不足30分钟
迟到2:迟到达30分钟(含)、不到2小时
早退2:早退达30分钟(含)、不到2小时
旷工1:迟到或早退2小时及以上、不足4小时
旷工2:迟到或早退超出4小时
未打卡:因为各种原因,没有打卡记录
签退必须在次日该班次上班时间前3小时完成,否则
前一天将没有考勤签退记录。
考勤制度
1、晚于上班时间签到属于迟到,早于下班时间签退属于早退,工作日未出勤属于旷工。
2、请假未经批准又未出勤属于旷工。
3、迟到、早退或未经上级允许擅离岗位超过2小时,视同半天旷工,迟到、早退或未经上级允许擅离岗位超过4小时,视同全天旷工。
4、存在可申诉的忘打卡或其他无法打卡情形,最晚当月未提出申诉,每次视同半天旷工。
5、同个自然月内,迟到、早退、申诉(忘打卡)每累计3次,扣发半日工资,但其中如有超过30分钟但不足2小时的迟到或早退,每累计2次扣发半日工资。
6、旷工不计发工资。
(查看考勤制度全文)